1.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、政策和行政法规,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、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财务收支、财务预决算审计工作任务。
2.根据校领导安排,对学校财务预算、决算、会计报表、会计账簿、记账凭证、原始凭证等进行审计。
3.负责各项教育经费收入、支出及各项基金的形成、提留、分配的合理性、合法性、效益性的审计工作。
4.负责各项科研课题经费来源、支出、结余的合理性、合法性的审计工作。
5.对各有关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。
6.参与政府采购,对大型设备购置和大额支出进行审签。
7.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。
8.负责上述业务范围内有关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,并按规定程序草拟审计报告。
9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